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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保健食品轉讓技術注冊申請材料項目及要求 1轉讓技術注冊申請材料目錄 (1)保健食品轉讓技術注冊申請表,以及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法律責任承諾書; (2)注冊申請人主體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 (3)原注冊證書及其附件復印件,經公證的轉讓合同以及被許可人出具的注銷原注冊證書申請; (4)產品配方材料; (5)產品生產工藝材料; (6)*性和保健功能評價材料; (7)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包
保健食品不能任性賣 必須標示“藍帽子”及注冊證號 微信朋友圈火了,進口商品微信代購也紅火起來,從幾年前的納豆,到較近的瑪卡、酵素、小麥草、進口保健品等等。很多微商在推銷保健食品時,總是將保健品與藥品混為一談,夸大保健品的醫療效果。 新修訂的《食品*法》被稱為史上較嚴。*認為,新《食品*法》再次加強保健食品的管理規定,有利于整肅保健食品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等亂象,也有利于幫助
2014年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公開征求意見。《條例》明確規定了禁止標注的內容,包括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夸大功能或者*給消費者造成誤解或者混淆的內容等。其中特別提出,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試驗或者評價數據支持。產品宣稱經功效驗證機構測試并出具報告的,標簽中可標注相關驗證信息;未經驗證的,應當在描述宣稱的功效作用內容結尾
進口保健食品注冊從嚴管理 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今后,食藥監管部門將對進口保健品注冊實行從嚴管理,申請**進口保健食品注冊應提交保健食品上市銷售一年以上的證明文件等材料。 辦法強化了保健食品注冊證書管理,規定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有效期為5年。 根據辦法,生產和進口下列保健食品應當依法備案:使用的原料已經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保健食品;**進口的屬于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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