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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標行政審查或者訴訟過程中,我們有時候會遇到引證商標的權利主體注銷、吊銷的情況。所謂“引證商標”,就是駁回你的商標時用來證明他人已在先申請和注冊了的與你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那么這種情況發生會對案件審理結果有怎樣的影響呢,我們從幾個案例中一起來學習。一、A公司申請注冊商標過程中,因B公司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引證商標而被駁回。但據相關證據顯示B公司已經注銷,同時引證商標不存在轉讓申請信息。知產法院經審理認
商標無效宣告答辯: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后,會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申請復審,并提出答辯。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時間限制:1、15天:商標所有人若收到商標無效宣告通知書,可以在15天內向商評委申請商標復審。2、9個月:商評委應當在9個月內對復審做出決定,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個月。3、30天:若復審失敗,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
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用于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聲音、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是現代經濟的產物。在商業領域而言,商標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經國家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
?(一)商標注冊制度概述 申請注冊馬來西亞商標的主要流程為申請一受理一審査一公告一核準發證。申請馬來西亞注冊商標需要向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經實質審查通過后進入公告期。公告日起2個月為異議期,任何利益相關人可提出異議。公告期內無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可獲準注冊并頒發注冊證。實踐表明,馬來西亞商標注冊目前需要2~3年。如中途遇到駁回或異議,時間將會延長,往往可能會耗時3年以上。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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