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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一)配方成分 1、所有生產時加入的成份均需申報,包括隨原料帶入的防腐劑、穩定劑等添加劑; 2、給出配方中全部組份的名稱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遞減的順序排列; 3、配方中的成份應使用INCI名稱,不得使用商品名; 4、配方中的著色劑應按化妝品衛生標準規定的色素命名或提供CI號; 5、配方中的成份應給出百分含量,不得僅給出含量范圍; 6、配方成份中來源于植物、動物、微生物、礦物等原料的,應給出學名(
9月6日,閩臺地區“食藥署”發布*1051607584號公告:修訂化妝品中可宣傳用語和不可宣傳用語示例,該規定將于2017年4月1日實施。 該公告明確了化妝品營銷中不得使用的宣傳用語包括涉及醫療效果和虛假夸大用語2大類。在涉及醫療效果宣傳中不得涉及**、減輕、改善和預防等用語,不得涉及整形外科之用語。在涉及虛假和夸大用語方面,不得使用活化/刺激毛囊、增強/加抵抗力/自體防御力/防護能力等。
據有關媒體報道,近日海口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在海口的部分化妝品商家中發現,有些商家銷售的進口化妝品是沒有任何中文的,目前這些沒有中文的進口化妝品已經被收繳,商家也正在接受進一步的調查。 據了解在近日李女士在海口的某化妝品專賣點購買化妝品的時候發現,該專賣點里面有一些進口的化妝品是沒有任何的中文的,李女士經常購買進口化妝品,以前所購買的進口化妝品雖然外文比較多,但是也是有中文標示的,李女士也聽說過
寧波檢驗檢疫局通報說,日前,歐盟發布(EU)2016/1198號**法規,修訂了化妝品法規(EC)No 1223/2009的附件V,禁止防腐劑甲基異噻唑啉酮(MI,也有稱MIT)用于駐留型化妝品,僅允許其用于沖洗型化妝品,且較大使用濃度為0.01%。并且規定從2017年2月17日開始,只有符合該法規的化妝品方允許在歐盟市場投放和銷售。 甲基異噻唑啉酮是一種高效殺菌劑,對于抑制微生物的生長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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